十月的某个星期六晚上,我和一个朋友约好八点在恒毅中学对面的小贩中心吃晚餐。晚餐过后,我们就开始为接下来的时间找节目!!起初我们是要去Starbuck喝咖啡,上网!!后来又说,咖啡贵!!朋友就建议说去发林的NetCity, 我就说反正都在这了,不然就去大路后的In网吧,反正我们也没去过!!决定了之后,我们就开车去了。刚到时,里面都是小孩在那玩线上游戏,我们就找了角落的电脑上网了!!那时才九点半。。到了十点多,朋友就问我英国的比赛几点开踢?(那一晚有世杯入选赛)我就说好像是十二点多, 我就叫他进
www.livescore.com察看!!他才开那网站没两分钟,就有两个便衣警察站在我们的后面, 问我们在干吗?我就说在上网和玩线上游戏。他们就叫我们往后退,也不许动电脑的任何东西!!他们就开始拆电脑,接着在半小时内,把电脑和我们都一并带上白色的货车,还有一名店员。
货车开着开着就到了百大年路的警局,我们也跟着他们到警局的某房间坐。(只是坐着而已)那这个时候In网吧的老板就来了,那就进去和警官谈,我和朋友都没做错,当然是没有事的啦。到了十二点那老板就保释他的员工回了,我们一直叫他,他头也不回地走了!我和朋友这时就开始怕了。他也有打电话问他的姐夫,她姐夫说如果我们没做就没事的,不用怕!!(那时她姐夫在吉隆坡)谁知, 过了十分钟, 一个警官走过来跟我们说:“You dua orang akan di lokap, siapa pun tak boleh jamin"!!我们当场傻眼!!!! 没做错事也被扣留!!(还有天理吗?) 这是我们就赶紧打电话求救!!等手续办好后,我们就被送去地搂的扣留所!!我们还是找不到人救我们!!而我们也就一步一步的步往回不了家的扣留所!!
从二楼走到底楼的脚步真得很沉重,看着已被扣上手铐的双手,这是真的吗?我真的要被扣留吗?那时已经快凌晨一点了,我就打电话跟我较好的朋友说我和一个朋友将会被扣留的前因后果。。他也从夜店赶了过来!!当我们进了扣留所,第一件事就是一样一样检查我们所带进来的东西,钱包里有什么东西,手机,车匙。。我朋友钱包里有近五十元,而我里面则有近两百五十元,检查的警官就问我们要吃饭吗?他说不吃的话要等到隔天早上才有得吃了!!怕我们不能tahan。。我们也同意了!警官说我们两人的饭钱是各十五元,跑腿费是一百元!!(虽然是贵,也不甘愿给,但还是要给!!)那警官收了钱也登记了我们的随身物品就叫我们脱掉上衣和内裤,只可以穿着裤子!!我们就等那警官买饭回来。这时,一位警官说我朋友在外面要见我,(那买饭的警官竟然跟我朋友说我们讲要吃饭,叫我朋友去买饭,连买饭钱也进袋了!)我就跟朋友聊了五分钟,交待他一些事情,叫他别让我家人知道,也叫他交待我妻子别担心!!(因女人是不能进扣留所的)之后我们吃晚饭就两点多了,就被送进监房。
我们跟两个卖翻版的华人同一监房,一个瘦小,另一个比较壮,也比较有年级。我们第一次进去,当然是怕得不敢乱动。之后他们开始跟我们交谈,问我们是什么事的?还说没事的,警察都这样的,有人抓回来关, 他们才可以写报告!!就开始聊了起来,才知道他们在Bayan Baru卖翻板的,也是十一点刚进来,他们还开玩笑的说,百大年的扣留所逼警察总部的扣留所好多了,那里不止冷还肮脏。
没有时钟的地方,时间过得异常的慢,大概四点多时,我胃开始觉得不舒服,又痛又胃风。卖翻般的就叫我喊:“Cikgu"(是警官的意思)喊了近五分钟才有人来,就问我buat apa? 我就说胃sakit..要求警官给我止痛药吃,或送我去医院。他说给他钱就去买药给我,送院的话要我忍到早上八点!!那我就没办法,跟他讨一杯热水,谁知他拿来的竟是冷水,还是自来水!!就一直这样忍到早上!!卖翻般的就说,你这样他们不会带你去了,要就直接拿头撞墙,晕倒了他们就会马上送你的了!!(白痴)早上派早餐,每人一包tea oh ,炒米粉加四片饼干。吃过早餐卖翻版的就跟我们说警察的办案程序,(一般扣留犯只可以扣留24小时,如果有拿statement 就可以延长扣留至14 天)早上十一点,卖翻版的被叫去那statement, 那就是延长扣留的程序!!
我就在监房里向外看, 里面大概有十三间房间其中两件是大房,两间分别关着外劳(一间大概有30名,根本都不是人睡的)在里面除了一间空房件,我们根本不能做什么,只能睡觉!!时间也慢慢的过了。中午一点,吃午饭。。一包饭,一条鱼配一包非常咸的菜汤!!这时我就看到每间房里都有人抽大麻,而且还光明正大的抽。我这时就和朋友担心了,跟外界又断绝联系,也不晓得我的朋友有没有来保释我们,就试着跟警官说我想要打电话。。警官就叫我们等,他要问他的上级,我们也就只有等待他的答复。!!
我们等到睡着了!! 也不知什么时候,那两个卖翻版的回来了。。他们的结果是延长扣留三天!!所以他们早上去录口供和拿延长扣留令。他们说我们因该可以回了!因为,卖翻版的说,如果过了三点还没有来带我们去做statement(录口供),就意味着警方不可以扣留我们超过24小时!!所以五点一定要办手续放人。做statement 的通知令是白色的,释放的通知令是蓝色的!! 这时,刚才的警官回来了,他说我可以打电话,但是要 RM100 来疏通。天啊,一通求救电话竟然要价RM 100!!卖翻版的说,还打什么电话,一定放了啦,把钱收起来也不要养他们拉!!那我就跟警官说没关系了,我们不要打了,他就一脸不爽的走开!我们在那又开始闲聊起来了,直到一个警官拿了蓝色的纸近来说我们可以出去了,才知道已经下午四点多了,才拿释放通知令。警官带我们一样扣上手铐,走上楼办手续放人,这时我朋友也来了。其中一位警官就说他们还没有吃饭,挺锇的!我朋友就下去买了几包马来饭,而我们也办手续,由我们的朋友口头保释我们,不过还要等通知看十一月二十八号需不需要上庭!!
接着,就下去扣留所拿回我们的东西,当警官把我的东西还我时,还问我:“Boleh minum kopi??这样也要跟我拿钱,我就拿了RM50给他,还吩咐我朋友不要再给他了!!果然,待会换我朋友进去拿时,他又问了,我朋友就跟他说刚才我已经给了!!然后就一起离开这让谁都不想进来的地方,十八个小时,他们也可以从我们这拿了将近RM 200!!这就是我们的人民使者!!。。。(完)